借阅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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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章

一、借书

1.借书时先核对证件,确认是读者本人证件才给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认真仔细,输入一本图书条码后,待屏幕闪过“借书成功”信息窗后,再输入另一本图书条码,直至办理完借书手续。借书完毕核对现借书册数无误,才把书和证件交给读者。读者若有本馆已借图书,要仔细核对每本图书条码或馆藏号,确认是本人户头上的已借图书,才让读者携出馆外。

2.读者出馆时报警器鸣叫,应及时叫住读者让其退回监测门内,查明引起报警原因后再让读者离馆。若读者携带本馆已借图书引起报警,处理方法同上;若读者携带本馆未借图书引起报警,应及时作好“当事人笔录”,并警示读者不要再次发生此行为,否则要上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若读者携带本馆未借图书引起报警,且图书已被撕去条码或书名页等,应作好笔录,作偷窃论,及时上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办理出借手续时,如发现有不外借的图书则不能出借,并告知读者不出借的原因。

4.借书完毕后,应让读者当场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情况,以便区别责任。若污损是铅笔注字、划线等,由工作人员擦除干净,再交给读者,不盖污损章;若是钢笔、圆珠笔、油渍、墨汁、水渍、撕页等污损,如果污损涉及页数少,在有污损页上直接盖“此处污损”章;若污损涉及页数多,先在此书条码边上注明污损页码范围,再盖上“此处污损”章;若污损涉及整本或几乎整本图书,就在此书条码边上加盖“污损专用章”。

5.借书时,若发现有破书,不能出借,并告知读者此书须装订好后再借;还书时发现破书也要及时挑出,归放指定地点,并定期整理。

6.借还书时发现书目信息与图书不符,如书名、作者错,无效馆藏号等需编目修改的情况,应及时把图书挑出,简单写明情况,把纸条夹在此书内,此书放在指定地点,待集中交文献资源建设部室加工处理。

7.借书时若遇无条码的图书,要加贴条码,条码修改后再出借。

8.读者借书时,工作人员发现读者有违规记录要妥善处理。若是污损记录,要根据本馆污损处理规定当场处理,处理完毕,及时取消该读者违规记录,以免影向其借阅图书;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当场处理完毕的,不能取消违规记录。

二、还书

1.还书时,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若无,再归还图书。当输入一本图书条码后,待屏幕闪过“还书成功”信息窗才能输入另一本图书条码,直至还书完毕。

2.还书时若屏幕出现超期罚款信息窗,读者能当时付超期款的就作“收款”操作并收超期款,若读者不能当时付款或不在场,就做“累计”操作。

3.还书时检查发现图书有污损,若读者在场,铅笔污渍就让读者擦除,再按规定对其罚款,然后再归还此书,不盖污损章;若是钢笔、圆珠笔、油渍、墨汁、水渍、撕页等污损,要根据污损程度加盖污损章,并按规定罚款后归还此书。若读者不在场,就查出被污损图书在哪位读者户头上,用小纸条记下该读者姓名、读者号、图书条码号、当天日期、罚款金额、工作人员签名,把纸条夹在被污损图书内,图书放在指定地方,同时在计算机里做该读者的相同内容的违规记录,待下次读者到馆借书时再作处理。还书时发现图书缺页、外封皮或外口袋丢失等也作违规处理,操作同上。污损处理旨在教育读者爱护图书,要以教育为主,处罚适当从轻。

4.对于有争议的图书(读者认为已还,而户头上未注销的图书),借还工作人员应写下此书索书号、书名、条码,由书库工作人员负责查找,找到此书后及时归还,并应向读者表示歉意。

5.雨天淋湿的图书,归还时要擦干,以免发霉,并告知读者要爱护图书,下次不要再让图书淋湿。

三、图书遗失处理

1.读者遗失本馆图书,借还大厅应给予办理赔失。赔失时若遗失图书已超期,应先收超期款(超期款数额大,由学生按规定申请减免,图书馆酌情减免),再赔款,赔款金额倍数按本馆有关规定计,收取赔书款后,在计算机上作“赔失”操作。赔书手续办理完毕,要让读者确认户头上已无赔失的图书,再让读者离开,以免发生差错。

2.读者遗失本馆图书表示要购书抵赔的,工作人员要告知读者只有同种书才能抵赔,要让读者抄写清楚书目信息:包括书名、作者、ISBN号、出版社、装帧、外形大小、页数、价格,告知读者以上各项都相同且无污损的新书才能抵赔,否则不能抵赔,以免读者误购造成损失。对读者拿来抵赔的图书,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对,确认与遗失图书相同,就抄下遗失图书的条码,输入该条码归还此书,让读者确认户头上此书已归还再让其离开。对抵赔入馆的图书,要在书名页写上遗失图书的索书号及条码号后,集中交编目室处理后再进入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