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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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章


一、本校师生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借还图书。校外申请者凭身份证及读者证号借还图书。

二、借书数量与期限

读者类型

限借册数

借期

备注

学生

15

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30天

读者所借的书若在假期(寒假、暑假)中到期,具体归还日期见放假前公告。

教师

20

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30天

读者所借的书若在假期(寒假、暑假)中到期,具体归还日期见放假前公告。

校外读者

5

30天,不可续借。

读者所借的书若在假期(寒假、暑假)中到期,具体归还日期见放假前公告。

三、违规处理

1.图书逾期: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按每册每天0.10元的标准累计进行超期罚款,并停止该读者的借阅权限。

2.遗失图书:读者在借阅期间,遗失所借文献,应赔偿同种同版本图书,同时还需付条码加工费用5.00元;或按原价的2倍赔偿。

3.损毁图书:指涂画、圈点、批注、折叠、剪裁、描拓、污损、撕划、划刻、撕页、撕毁图书及损坏条形码

1)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读者阅读,赔偿5.00元。

2)损毁情况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性及阅读,应先赔偿同种同版本图书,同时还需付条码加工费用5.00元;或按原价的2倍赔偿,损毁的图书交给本人。

4.偷窃图书读者在借阅图书期间,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门禁者,一旦发现,即以偷窃论处,对偷窃者处以100元罚款,窃书者将送交校保卫处处理。

5.发生上述情况,违章缴款通过刷校园一卡通扣除,在未按规定办理赔偿前,暂停办理借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