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图书馆热烈欢迎并诚恳征求本校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手稿及有关本省、市人文历史等地方文献和其它类型文献,各机构、团体和各界人士编辑出版的正式出版物等。特别欢迎校友的学术专著,这部分学术专著将专门入藏于“萍乡学院校友书库”,泽被馆藏嘉益学子。并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科研范围;
2.为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地方文献、地方志、族谱等。
3.国际性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集和成套期刊。
4.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
5.校友本人的著作将入藏“萍乡学院校友书库”1册,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阅览室,供读者使用。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一般不被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破损及內容陈旧的图书;
3.不成套的图书;
4.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萍乡学院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管理原则
1.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图书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为原则。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柜),对大量及珍贵文献可设立专架珍藏,并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由文献资源建设部筛选、查重,符合图书馆馆藏标准的,经馆藏财产登记和分类、编目、加工等工作进入经典阅览室或借阅部向读者开放,读者可在“馆藏目录”中查询。
2.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资料,将以适当的方式转赠其他单位。
4.建立赠书管理网页。定期公布赠书活动安排、赠书统计、捐赠排行榜、捐赠名录、赠书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萍乡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
2.邮寄可按以下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学院图书馆采访部 邮政编码 337055
3.本地捐赠者如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
联系人:彭豪。
萍乡学院图书馆
2015.1.9